工程准备阶段监理收集的资料
项目监理部控制、计划文件的编写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资料工作 下一篇:监理必备丨监理工作职责和管控方法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意见、协议、方案
4建筑红线图、平面布置图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7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8国有土地使用证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7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环评报告)、消防(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河湖、教育、白蚁防治、卫生)批准文件或取得的有关协议
8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1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2施工承包合同
3监理委托合同
1.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2.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或年度计划项目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资许可证、审计证明、缴纳绿化建设费用等证明
5.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6.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次工地会议前完成工程监理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3、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建设工程的实施可能会发生较大变化,如设计方案重大修改、施工方式发生变化、工期和质量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当原监理规划所确定的程序、方法、措施、制度等需要做重大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并按原报审程序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4、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对中型及以上或**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对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且有成熟管理经验和措施的,可不必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应在相应工程开始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监理工程师编制;
3、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及项目监理机构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
4、当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原监理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需要调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
5、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下列资料: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要点;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1、旁站监理方案应根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
2、旁站监理方案应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旁站监理人员及其职责等。
3、旁站监理方案应由**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旁站监理方案封面应由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1、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检验实验计划编制。
2、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应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取样的原则和批次、数量等,应做试验、检验数(计划)及有见证取样试验次数。
3、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应由**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封面应由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指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需要所做的控制计划、方案等。
1、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审查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别填写报审表,总监审查后签发。
2、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企业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等彩色扫描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通过后存档。
1.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2.对分包单位的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按规范表B.0.4的要求填写。
4.项目监理部发现承包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肢解分包,层层分包等情况,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前,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熟悉图纸并进行内部会审,对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工程师还应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内部图纸会审,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报送审图记录,经项目监理部审核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在图纸会审会议上向设计单位提出,经设计方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并提出审批意见,形成图审记录。
一般情况下,承包单位负责整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认后分发有关各方,监理单位应保管好所有设计资料,以备查找。
图审记录应由总监组织认真贯彻至每个监理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程序:
1编制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求。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6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规范B.0.1的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