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制度已经实行31年,据新统计,截止到2018年,全国监理从业人员达到了76多万人,可以说,在改革开放后的几十年间,监理为城市化发展和中国经济腾飞做出了突出贡献。
然而,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发展,监理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监理无用论、监理形象差等论调让行业从业者充满忧虑,在监理行业发展的30周年后,监理人这碗饭还能吃多久?值得行业人进行深思。
有人对监理总结为:监理人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却很骨感。这里,分享几个监理小故事。以供同行讨论、思考。
1 、建设单位事必躬亲,监理看似多余
故事1:建设单位自己挂帅,导致工程款多300万
在现场,建设单位事必躬亲,直接同施工单位打交道,尤其是涉及材料设备的选购、分包队伍的确定等敏感问题,差不多就完全撇开了监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也能不麻烦监理就不麻烦监理,甚至工程款都不用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直接从建设单位处申领。当然,监理工程师针对现场问题发出的指令,施工单位也是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置之脑后。
施工单位开始还走走程序,报请造价**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了工程款支付证书后,到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后来,施工单位发现建设单位对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根本不理会,就开始不按月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量,直接向建设单位申领工程款,而该建设单位的主管人员竟然不理会手续是否齐全直接就拨付了,直到工程完工。因为是政府拨款的项目,后期必须要审计,审计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建设单位才慌了手脚,急忙请监理单位补开工程款支付证书。但是监理单位无法完全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因为他们直接支付的工程款比该项目监理工程师终认可的工程款多300 多万。
2、对监理的期望不切实际
故事2:把监理当做超人,要求一个人干五个人的活
有的建设单位认识到自身的**力量有限,确实是想委托监理单位帮助自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但对监理工作了解不足,对监理的期望不切实际。
比如有工程项目经理非常诚恳地说:你们监理公司也不用麻烦了,直接派一个懂行的优秀监理过来就行了,一个人足够了,工资待遇我可以定的好好的。
对不起,监理工作责任重大,一个人需要管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与其做不好,不如不做。这样的建设单位意识到自己不是**的,力不从心,但是对于监理工作认识不够,对行业实际状况不了解,只是盲目地追求降低成本,奢望以低的成本获取超额的回报,过于理想化,花了大钱,客观上加剧了监理行业的低价竞争。
3、把监理当做简单劳动
故事3:认为监理是派人到现场吃个饭、签个字就了事
有一些建设单位,将监理工作理解成为一种简单的劳动。在中国人工是不值钱的,成本能有几个么,按什么标准取费,监理费能少支付就少支付,监理公司多着呢,你不干有人干!行业内都知道除了政府拨款的项目外(因为是国家的钱,没有个人愿意违反规定,承担违规责任,给国家省下钱),基本没有能够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取费的,尽管该标准已经是十多年前的标准。这种风气已经弥漫了整个建筑行业,甚至有一些建设单位认为平时不需要监理人员在现场,等到验收等关键时刻,你到现场签字就行,它要求的只是一个形式,文件中有监理就行,所以他也只需要付给你、一点点费用就行。
监理费过低导致监理人员待遇过低,从而导致监理行业难于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业内高素质人才少,导致监理服务水平低,监理服务水平低又导致建设单位不肯付出合理的监理费,监理行业陷入了一个“降低取费标准—降低服务水平—降低取费标准”的怪圈。
工程中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是一个空壳,施工项目经理挂个名,安全员不到场,凭着与相关单位的关系,在安全检查的时候露一下脸,把劳务分包出去,主要的还是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一些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形成了悬在总监头上的一把利剑。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的总监总是网上有名,还要面临刑罚。
我们知道,法律法规及规范是我们监理工作的依据,也是“执法”的依据,验收通过是规范说了算,不通过也是规范说了算。
但是,条例里提到的停工令,虽说是监理的免死金牌,但是有谁能顺利的签发?
如何在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后又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如何在这样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发挥总监的作用;达到既能保护总监自身的权益不受伤害,又大限度地规避监理单位的风险,是每位总监所应殚精竭虑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后,我们想说的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没有什么金饭碗、铁饭碗(公务员等众所周知知的单位相比较好得多),一个行业的兴衰必定会让一部分人失去赖以生存的饭碗,而一些新兴行业的崛起同样也能带来新的风口。所以既然还想继续端碗吃饭,就要既看得清前方道路,还要做得好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