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连发两份通报,共20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通报批评。其中,3家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全部是企业申报业绩材料弄虚作假。
建筑行业的大小企业单位都清楚,资质是每个公司的**起码的标识和特征,有了资质也会有官方认证,才可以拥有参与招标的资格,与其说资质是企业实力的认证书,不如说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入场券”。企业资质申请资料造假是个定时炸弹,无论是已经拥有资质的企业,还是准备申请资质的企业,不能不小心处之!
弄虚作假处罚措施 不批准其资质申请; 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1年内不受理这些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资质申请弄虚作假企业名单(17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安徽建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查,安徽建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安徽建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7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采用告知承诺制弄虚作假企业名单(3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经实地核查,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卓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林州市恒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中建国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建设工程企业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告知承诺制审批”资质核查将更严,通过率变更低 告知承诺审批,是指对提出资质行政审批申请的申请人,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根据申请人承诺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制度。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除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根据通知相关内容以及我们的理解整理如下: 老政策,先审核,再审批,通不过重来。 新政策,先审批,再审核,通不过撤销资质,加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重来。 政府部门减少了反复审批的工作量,对于想办资质的企业,三年内只有一次机会了。 新政策发布,资质通过率变更低。 2018年10月29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自11月1日起,注册地在江西、河南、四川、陕西4省的建筑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 1、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或登录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系统,按提示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并完成《承诺书》签名。 2、业绩全部实地核查。作出审批决定后的6个月内,由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及相关专家组成核查组,对涉及的企业业绩全部实地核查,重点是对被审批人承诺的关于企业业绩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检查。 3、弄虚作假。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啥是“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是指审批部门要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决定。 有啥优点? 告知承诺制能够有效加快审批速度,让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此次通报的3家企业为啥这样“任性”? 大概是侥幸心理作祟。2018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告知承诺制不是一诺了之,也不是轻诺寡信,特别考验政府的监管能力。政府在审批以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监管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承诺的内容、要求和标准进行建设。 不难看出,此次通报,就是对政府的监管能力一次检验,同时也请抱有“政策宽松了”、“好骗了”想法的企业警醒: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的目的是为企业减负,但并不意味着“不监管”,反而,监管会越来越严格,尤其是事中、事后监管。 根源上杜绝“造假” 住建部发布的通报,都是针对“四库一平台”和“工程业绩”的。一句话,要从根源上杜绝业绩造假。 两份文件总结出来,不外乎两句话: 1、所有工程相关业务都要通过省级平台办理,平台覆盖区域内所有市县。 2、新建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自动实时采集,不得通过信息补录方式进入省级平台。 可以理解为,在“监管一张网”之下,对于新建工程项目,以后就不存在“业绩补录”一说了。 对于主管部门来讲,“平台”上有什么信息,就依据什么信息作出行政审批。如果因工程项目信息不完整导致的资质申请通不过,责任也将归到企业自身;如果有虚假信息,企业的违法成本会更重,甚至会被撤销资质、禁止参与招投标。 对于企业来说,违法成本是大大增加的;同时,也是对企业守信和自律的一大考验。 目前,大多数省份的资质申报都是通过“电子化”实行的。“四库一平台”的项目库中没有满足资质标准的历史业绩,资质申请肯定通不过。
2019年1月24日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