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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试点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开展**作业企业备案,法定代表人至少为高级工!

前几日,重庆市住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提出:

查看全文:包工头退出舞台!住建委:试点项目全面取消劳务分包!总包、专包必须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给自有**作业企业

8月3日,重庆发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作业企业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

1、**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2、**作业企业按技能工人工种结合工程类别进行综合分类

  • 设砌体、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门窗幕墙、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机械、路桥隧轨、古建筑、园林绿化、特种作业等12个**类别企业可自主选择1-5个**进行备案

  • 各**类别下设班组,明确班组长人选每个班组不少于5人企业累计所持证人数不得少于20人

3、应具备相应等级证书

  • **作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各工种班组长应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鼓励总承包、**承包企业成立全资**作业子公司或自有**作业企业认定条件如下

  • (一)总承包、**承包企业成立的全资**作业子公司;

  • (二)总承包、**承包企业出资控股50%以上的**作业企业;

  • (三)总承包、**承包企业主要控股股东(其股权占25%以上)个人出资控股在50%以上的**作业企业。

5、按照《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

  • 自2022年10月起我市自有工人第1批试点企业(22家)所承接项目逐步实现全面自有工人或自有**作业企业施工

  • 自2022年12月1日起,纳入试点范围的试点项目(主城都市区政府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以及全市范围内的技术复杂项目),逐步实现全面自有工人或自有**作业企业施工

建筑施工**作业企业备案流程

一、网上申请

企业通过网址:“http://jzjg.cqjsxx.com:8099/platform-web”进入“重庆市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以下简称资质管理系统)在线发起申请,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股东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班组长(应具有申请**相关工种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质量安全及人员管理制度等材料。企业并承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备案

企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予以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打印备案证书;资料不齐全的,备案部门一次性告知补正后再予以备案。

三、发证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通过“资质管理系统V3.0”,打印《**作业企业备案证书》,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备案企业。

四、增项、变更或注销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接受企业增项、人员增补以及调整等变更材料后,将相关信息录入资质管理系统。涉及备案证书信息变更的,重新打印;涉及企业注销的,在资质管理系统中作注销处理。

五、几点说明

1.技能工人的社保缴纳,可以凭企业参保证明作为备案凭据

2.总承包、**承包企业为自有工人购买的社保,可以作为其自有**作业企业备案时该工人本人的社保缴纳依据。

3.鼓励技能工人一人持多证,在核对企业中级工、高级工占比时,按企业持有的实际证书计算;在核对企业自有工人人数时按社保缴纳的人数确定计算人数不重复计算)。

建筑施工**作业企业及技能工人工种分类

一、**作业企业分类:砌体**、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门窗幕墙**、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机械**、路桥隧轨**、古建筑**、园林绿化**、特种作业等12类

二、技能工人工种分类

(一)砌体**的技能工种包括:砌筑工、抹灰工、装饰装修工、石工、建筑保温安装工、镶贴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等工种;

(二)钢筋**的技能工种包括:钢筋工、电焊工(焊工)、钢筋加工配送工、预埋工、金属工、钣金工、安装钳工等工种;

(三)混凝土**的技能工种包括:混凝土工(混凝土搅拌工、混凝土浇筑工、混凝土模具工)、模板工、防水工、司泵工、预应力工、石工等工种;

(四)装配式**的技能工种包括:构件制作工、构件装配工、灌浆工、预埋工、打胶工、内装部品组装工等工种;

(五)门窗幕墙**的技能工种包括:幕墙制作工、幕墙安装工、建筑门窗安装工、建筑电焊工(焊工)、防腐保温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安装铆工等工种;

(六)建筑安装**的技能工种包括:安装钳工、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管道工、弱电工、水暖工、油漆工、防水工、建筑电焊工、建筑电工、空调安装调试工、消防安装工、智能楼宇管理员、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线路架设工、室内成套设施安装工、变电安装工、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继电保护工、除尘工、测量工、通风工、电力电缆工、防腐保温工、安装铆工等工种;

(七)装饰装修**的技能工种包括:油漆工、镶贴工、涂裱工、装饰装修木工、木工、金属工、室内成套设施安装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建筑架子工、钻工(司钻员)、砌筑工(建筑瓦工、瓦工)、防水工、防腐保温工、建筑门窗安装工等工种;

(八)工程机械**的技能工种包括:安装起重工、起重驾驶员、机械设备安装工、司泵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桩机操作工、盾构机操作工、司钻员等工种。

(九)路桥隧轨**的技能工种包括:钢筋工、预应力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沥青工、工程机械修理工、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盾构机操作工、筑路工、隧道初支工、防水工、隧道衬砌工、锚杆锚索工、城市管道安装工、疏浚工、道路巡视养护工、桥隧巡视养护工、测量放线工、建筑架子工、石工、砌筑工、防腐保温工、建筑电焊工、爆破工等工种;

(十)古建筑**的技能工种包括:古建筑传统木工(木雕工、匾额工)、古建筑传统瓦工(砧刻工、砌花街工、泥塑工、古建瓦工)、古建筑传统石工(石雕工、砧细工)、古建筑传统油工(推光漆工、古建油漆)、古建筑传统彩画工(彩绘工)、防水工、防腐保温工等工种;

(十一)园林绿化**的技能工种包括:园林绿化工,草坪建植工,树木工,花卉工,园艺设计工,植物保护工等工种;

(十二)特种作业的技能工种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我市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等工种。

备注说明:

1.企业可自主选择1-5个**进行备案,每个**下设班组,班组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每个班组不少于5人,企业累计所持证人数不得少于20人。比如:砌体**,可设置N个班组,每个班组有1名班组长、N名砌筑工、N名抹灰工等,且每名技能工人至少要持有砌体**相关工种的技能等级证书。

2.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未废止劳务资质标准前我市建筑劳务资质继续有效。鼓励支持我市现有劳务企业申请**作业企业备案,相关技能工人可以共用,但必须满足本通知相关要求

3.由于人社部门与住建部门对于建筑行业相关工种的划分不是完全一致的,为方便企业办事,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按照相近相似原则,对于不能明确的工种或暂时未列入以上12类**作业的技能工种,在企业提出时可将其归入相近工种类别里。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市住房城乡建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22〕21号)要求,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培育自有工人试点工作,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在我市开展建筑施工**作业企业备案试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作业企业向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提出申请,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股东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班组长及技能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质量安全及人员管理制度等信息材料,提交资料经核对完整齐全,办理备案手续并打印《**作业企业备案证书》(备案流程详见附件1),企业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

二、**作业企业按技能工人工种结合工程类别进行综合分类设砌体、钢筋、混凝土、装配式、门窗幕墙、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机械、路桥隧轨、古建筑、园林绿化、特种作业等12个**类别企业可自主选择1-5个**进行备案。各**类别下设班组,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组数量和技能工人数量,明确班组长人选,每个班组不少于5人企业累计所持证人数不得少于20人。(**作业企业及技能工人工种分类详见附件2)

三、**作业企业的技能工人应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技能工人一人持多个技能等级证书。**作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工种班组长应具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支持**作业企业负责人及班组长参加“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或持有“安管人员”相关证书。

四、**作业企业作为技能工人从业的合法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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