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371-67919190
当前位置:首页 > 列表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中部地区:水泥生产停!工地停!运输停!

河南省、陕西省等多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建议郑州、开封、宝鸡、咸阳、铜川等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郑州   

    1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期间1月18日18时一1月20日8时一类民生工程项目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5.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水泥罐车、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

    西安   

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月16日13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1月18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
2.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3.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4.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5.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涉及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除外)。


   宝鸡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月17日10: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8日00:0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

2.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4.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咸阳   

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月16日14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18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大限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铜川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17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18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市范围。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2.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住建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