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陕西省等多地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为减轻污染峰值,降低重度污染持续时间,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建议郑州、开封、宝鸡、咸阳、铜川等多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郑州 1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调整为Ⅱ级响应的通知》要求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橙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1.全市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在达标情况下可正常组织施工,二类民生工程项目、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期间1月18日18时一1月20日8时一类民生工程项目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3.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4.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5.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水泥罐车、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 西安 宝鸡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1月17日10:0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8日00:0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搅拌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 2.住建、城管、市政、交通、水利、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住建、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4.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咸阳 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月16日14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18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大限行车辆的管控力度,做好限行区域内20%社会车辆的限行管控工作; 2、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知并督导全市范围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3、自然资源部门通知并督导矿山、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铜川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1月17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18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全市范围。 1.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低速汽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运输等车辆的禁行工作;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货车禁止上路行驶; 2.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住建部门督导全市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