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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来了,监理是否迎来了新风口?

小编:昨日,住建部《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指出在探索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培育一批具备巡查服务能力的工程监理企业。此举被认为旨在加快工程监理服务转型、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同时也为监理企业拓展了新的业务空间。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行业一直都是质量安全事故的高发区,每年都会带来重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而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工程项目有向着大型化、复杂化的方向发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在不断增加,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


在国家大力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形势下、在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日趋严峻的重压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领域引入政府购买自然水到渠成。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于深化放管服,解决政府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过程中检查权与处罚权分离、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性不强、容易流于形式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大家应该注意的是,本次试点政府购买的是“监理巡查服务”,而不是“监理服务”,今年3月份,广州市就曾下发文件,就部分工程试点采用政府购买监理服务的模式。


两个词虽然字面接近但意义却大不相同,前者偏向于发挥监理在质量和安全监管领域的**优势,属于对政府职能的一种补充,不过多涉及制度改革。后者则是对监理制度创新的一种尝试,具有开拓性意义。


所以,本次文件虽然谈不上给监理企业带来了新的风口,但也代表了监理行业改革的一种方向,无论如何,都值得广大监理从业者的高度重视。


附件1:

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决定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为指导地方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试点目标。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方式,试点地区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在完善工程全过程及关键环节风险防控机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培育一批具备巡查服务能力的工程监理企业。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购买监理服务示范模式,为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奠定良好基础。
(三)试点范围。    等地区开展政府购买监理巡查服务试点,试点周期为2年。
二、试点内容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提供建设项目重大工程风险识别和控制服务。
(一)服务定位。监理巡查服务是以工程重大风险控制为主线,采用飞检、巡检等工作方式,对建设项目重要部位、关键风险点进行监测检测和判定,并提出处置建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市场主体合法、合约有效性识别;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查;特种设备、关键部位监测、检测;项目交竣工验收建议等。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应编制试点方案,包括试点目标、任务清单和分工、工作时间安排等。试点方案报建筑市场监管司同意后实施。
(二)组织开展试点。试点地区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强化督促监督,确保试点实施方案规定任务落地见效。实施中注重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