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是一个职业,其地位由国家相关制度规制。自监理制度实行以来,已30多年。但监理人在社会上的形象却频频被人诟病,人人提起监理都满腹牢骚,说不完的监理人的坏话,这让监理人听起来很难堪、很冤枉、也很尴尬。那么,究其原因这种现象是怎么形成的呢?
、监理地位的无耐
监理合同是技术服务委托合同,监理人的权力要靠合同授权,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虽说监理委托合同对监理的授权已很全面,看似监理很有权威,但实际操作中确实有不少偏差。
按监理合同条款,监理本应以公平公正的第三方良好形象出现,但是一涉及到资金或工程款问题,却仿佛被捏住了软肋一样。按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人只给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月度进度款结算,混凝土之类需要养护一个月,待评定是否合格,须等到第三个月才能结算。施工方到业主那里说说好话,监理就得按业主的意思办理。有时候,业主为了让施工方加快工程进度,还可能逼迫监理人违规给施工方超结工程款项。
还有一些重新定价或擦边球的合同工程量,监理人往往说的不算,关键时刻监理没有终话语权。监理工作中,涉及资金方面,监理往往被边缘化,这是监理地位尴尬的原因之一。
第二、监理工作的软肋
按照监理规范、监理委托合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是监理人的技术服务全部职责。实际操作中,往往变了形、走了样,实际履行的工作职责和规范及合同要求有不少差距。监理人往往对质量、安全、信息管理比较重视,做了不少工作,这也是监理人的强项。但工程进度、投资、合同、协调工作,抓的力度还不够,或者根本就没有抓,处于失管失控状态。这些方面还得靠业主亲自来管,有的监理片面以质量、安全方面考虑,进度、合同及投资控制管理弱化或边缘化。如果是银行贷款投资项目,进度滞后将带来成本增加,业主认为损失很大,有时或许也记恨于监理。于是业主必然对监理工作进行干预,干预的手段,也就是以控制资金(进度款)、合同管理为手段。实际运作中,谁控制资金,谁就拥有了进度控制的主动权。
事实上,无论规范或合同写的多么华丽,还没有见过哪个业主会心甘情愿把投资控制权交给监理人,权力欲是人的本能,在此方面体现的淋漓尽致!
第三、监理人的弱点
由于行业不同,监理取费标准也不同。还有的监理企业,投标时竞相压价,监理行业取费较低。监理企业招人门槛低,企业正式员工少,多以临时用工或退休返聘为主。即便是这些人,对于一个工程项目,各**未必能按合同要求人数全部配备,监理人员少,技术管理多,服务意识差,达不到业主期望。监理人员的待遇也不高,企业很难招到技术水平过硬的人员,还有的监理不注重自身学习提高,对监理业务疲于应付,工作不深入,或者在业主和施工方之间打太极!还有的监理不注重维护监理自身形象,这些都给监理行业形象抹了黑。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黑监理被一些人认为是潮流,也不足为怪了!
小结:监理制度实行30多年以来,为国家工程建设、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然而随着建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出现了很多制约监理制度发展的现实问题和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随着社会对建设过程各阶段不同服务的需求,监理制度的发展也必定向着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向持续转变,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在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频发的当下,在监理制度和监理行业改革步履维艰的今天,现阶段传统意义上的监理制度不会被消亡,而是将持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