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9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强化并明确了建设、施工、产权、政府等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并就推动监理企业参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创新工程监理制度等问题内进行了明确。文件指出: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对建筑工程的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分层,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咨询(投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领域职业资格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
基本上涵盖了建筑工程建设的整个环节,与过往相比,强化了建设、施工、政府等工程建设核心主体的主要责任,明确了施工每一个环节所涉及主体的应有责任,使得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主体的权责分配更加合理,督促各方各司其职、令行禁止,从源头上堵上了撂挑子、推诿扯皮、随意扣帽子等漏洞,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变得有法可依、科学有据。
文件指出: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
监理制度已经实施了31年,为中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特别是质量安全的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事实上结合《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理制度的长期实践来看,监理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责任实属必然。然而,近些年来监理的安全责任有过度扩大的趋势,责权明显不对等,只要出了安全事故,监理往往**被问责,也很少有自我辩解的机会。
本次文件的出炉,将从法律上增强监理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的权限,充分发挥出监理天然的监管优势,同时也加强了对监理合法权益的保护,未监理行业创新转型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文件指出: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化服务,创新工程监理制度。自住建部2018年5月发文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试点后,2019年3月,发改委和住建部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将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确定为工程咨询行业的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并将监理放到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监理天然的监管主体定位,在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了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安全,协调工程进度等作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先天优势。监理全面拥抱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成为现实,开展全过程咨询目前看来是监理行业一次难得的改革创新契机,广大监理同胞应该主动适应变革,不断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和能力,提升核心品牌和服务水平,及早下手、积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
文件指出: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存在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暂扣、吊销资格证书直至终身禁止执业的处罚。
挂证的危害人所周知,近年来政府打击挂证的举措接连出台。2018年11月,住建部会同人社部、工信部等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采用社保比对、人事档案核查等有效手段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挂证”行为。随着大数据、全国社保数据联网等新技术出现,打击“挂证”必然会越来越严厉,精准度也会越来越高,力度会越来越大。总结:目前,监理行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在全面深化“放管服”的政策要求下,监理行业的政策调整将会更加快速、内容也会更加微观和细化,希望大家实时关注行业动态、增强信心拥抱改革、主动顺应时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