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指出自2019年1月起,在全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整治将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分两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截至1月底,以企业或机构为主进行登记和整改。全面排查阶段从2月至6月底,对举报和排查出的“挂证”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违规的**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文件全文
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有关工作部署,自2019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本阶段以企业或机构为主进行登记和整改。期间,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本阶段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举报和排查出的“挂证”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对违规的**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