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质何时被取消?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支持的人说,你看这个行业现在搞的乌烟瘴气的,从业人员也是怨声载道,索性取消另寻出路得了;反对的人也很多,监理行业是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还有其存在的必要价值,轻易取消不仅会给原本就充满乱象的建筑市场带来负面影响,更会砸了无数同行赖以谋生的饭碗!
所以,非要论个谁对谁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从宏观政策上来看,国家对于取消监理资质并没有像取消物业资质、招标代理资质那样来的干脆,而是在循序渐进中逐步进行。简单梳理一下近年来国家和各地有关改革监理行业的相关文件,可见一斑:
01
2017年2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少了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文件同时指出:“推行个人执业、着力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等重点改革举措。
02
2017年5月
紧随国务院文件之后,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重点选择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其中有16家为监理企业,占到试点企业的三分之一以上。
03
2018年2月
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征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修订意见的函》,重新划分了监理资质和资质申报要求,值得关注的是,文件在有意引导监理企业往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向发展。
04
2018年至今
各地纷纷出台监理改革文件,如2018年3月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改革工程监理机制。在本市部分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2018年4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满足相应条件下,可以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2018年5,安徽住建厅发布“关于继续委托下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将监理资质认定下放各市、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这是国家调整文件下发后,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改革监理资质和监理行业的部分举措,那么既然政策频出,为何监理资质还未被正式取消呢?
那是因为新形势下,全面取消监理资质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说一味的维持现状肯定不利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也难以彻底解决阻碍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各种问题,但是如果全面取消,完全由市场决定也是难以接受的,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监理理的本身的定位既是其存在的意义。监理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存在是由建筑法明文规定的,是结合国情和当下建筑市场现实情况而决定的,具有其先天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
二、监理行业的困境不是孤立存在的。监理的初衷是作为政府行政监督管理的延伸,然而在执行中各地通过制定地方性的法规、标准给监理层层加码,导致强制监理的规模、范围和责任被无限扩大,难以承受其重。而且随着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进步,制约监理行业发展的枷锁却没有同步卸下,带来行业效益缩水、地位下降、人才流失等不利影响,这也是造成监理行业各种乱像的根本原因。
三、全面取消监理资质根本是无视问题的本源。目前的监理行业已经到了生死抉择的路口,政府、社会所强加的责任锁死了监理的自主发展,取消资质是治标不治本。结合近两年的改革文件,我们可以看出,在反复多年的博弈后,有关单位正通过简政放权、改革资质管理、引导发展全过程咨询监理等举措,督促监理企业通过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诚信建设、打造良好品牌等举措来自我升级,从而带动整个行业的华丽变身。
这里重点谈一下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监理行业内津津乐道的监理改革**重要方向之一。
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建筑业十三五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关于全过程咨询的内容不再赘述。在住建部全过程咨询试点文件中,将监理企业作为了试点改革企业的重点,这一重要信号也传递到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我们看到,借助监理行业发展30周年的契机,协会通过举办全过程咨询经验发展研讨会、主要领导也在各种场合纷纷发声,为监理企业发展全过程咨询造势。
监理天然的监管主体的定位,在工程建设中参与了工程管理的大部分过程,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与各方协调,做好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安全,协调工程进度等工作,具有先天优势。且近年来不少监理企业也紧跟市场发展方向,主动发展工程代建制、监管一体化、全过程项目管理等新型业务模式,在人才积累和组织配置上都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因此,对于广大监理企业来说,应以当下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契机,发挥自身潜在优势和能力,克服理念和操作上的瓶颈问题,在咨询服务内容从施工监理向前后两端延伸,向全过程化发展;在咨询服务类型上逐渐拓宽经营资质,向宽深化发展;在咨询组织结构上进行裂变和重塑,使之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基本需求。
丧钟总会要敲响,且看它为谁而鸣;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