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考核的通知
豫建监协〔2018〕19号
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我省职业培训改革和工程质量安全3年提升行动的形势要求,提升监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现场监理履职尽责,经会员单位提议,协会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决定,依据《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决定开展2018年度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工作。现将培训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目的
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文件要求,贯彻《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我省建设监理行业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顺应行业发展对监理人才培养的需求,完善监理人才职业发展的制度体系,通过培育一批过硬、爱岗敬业、尽职履责的监理工程师人才,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控能力和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理工作水平。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5-63周岁之间;
2、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在协会会员单位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承担监理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与协会会员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5、在协会会员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
(二)不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25-63周岁之间;
2、具有工程类毕业证书,中专毕业满10年,专科毕业满4年,本科毕业满2年。不满足以上毕业年限要求的,应取得河南省监理员证书满三年;
3、在协会会员单位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没有发生承担监理责任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4、与协会会员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5、在协会会员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
三、培训考核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
2、监理工程师岗位素质和职业操守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标准的操作与应用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务
5、项目监理机构风险管理与危机处理
6、案例分析现场监理管控和沟通协调技能
四、培训考核结果
达到培训学时,并考试合格的人员,取得河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五、报名程序
1、个人向工作的协会会员单位提出申请,经协会会员单位审查合格,登陆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网站(www.haec.org.cn),在“),在“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里,点击“新证申请”,填写并提交信息。
2、会员单位统计好本企业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参加监理工程师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建设监理协会取得推荐意见;没有成立建设监理协会的省辖市,该地会员单位可以向当地诚信自律小组取得推荐意见,**后将包含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
3、监理工程师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由协会培训部具体实施,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代理实施,仅为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提供培训和考试服务。
4、申报材料
(1)《河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考核推荐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与聘用的监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聘用监理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监理企业公章。
六、有关要求
1、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划分,申请者应结合所学和现场工作经验,应在以下中选择一个: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农林工程、航天航空工程、通信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2、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理工程师人才队伍的培训报名工作,将符合报名条件、具备基本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监理人才推荐参加监理工程师培训考核,持续加强监理工程师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
3、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弄虚做假代理报名,一经查实,列入诚信评价黑名单,取消该会员单位本年度包括培训和评先在内的会员服务,并按照诚信自律公约予以惩戒。
4、监理工程师培训考核工作是加强行业人才制度建设和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统筹做好人员的报名和培训考核工作,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安排。
七、联系电话
协会培训部:0371-63936639 63935692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10
联系人:杨春爱 汤 军 张 洋
附件:1.诚信承诺书
2.河南省监理工程师培训考核推荐表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