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371-67919190
当前位置:首页 > 列表 > 新闻中心 > 学术研究

建材价格飞涨,监理如何做好建筑材料质量控制?

      近一段时间以来,水泥、砂、石子等主要建材价格明显上涨,引起了行业不安。主材大幅涨价,主要原因,一是各地积极落实产业升级政策,去产能化措施倒逼建材工业压减过剩产能,整体市场有所萎缩;二是受环保政策影响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地方,限产、限开所造成建材供给减少。

      由于主要建材价格上涨,很多总承包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亏损压身,工程推进缓慢,甚至出现停工危机,部分单位甚至铤而走险,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面对主要建材大幅涨价所带来的材料危机,监理又如何对策?

      1、**要深刻认识到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意义

      建筑材料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节能、环保以及重要使用功能,决定了建设工程的总体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的建筑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各参建方采取必要的控制手段和方法,对施工工艺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工程总体施工质量才能够得到保证,因此建筑材料的质量管理显得尤为关键。

      在实际管理中,监理人员要发挥其相应的职能作用,需掌握基本的材料进场验收控制程序。监理受业主委托,必须全面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承诺,发挥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应的职能作用,依据政府、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行业等部门的规定,掌握基本的材料进场验收、控制程序,采用必要的方法和手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在源头上得到有力保证。

       2、其次要了解设计要求,明确控制方法

      监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及设计图纸中对相关建筑材料的性能、参数等的要求,明确建筑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方法。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有必要向施工单位就有关材料的进场报验程序进行详细的交底,并明确相关责任和后果。

       3、认真检查建筑材料的相关质保资料

      监理人员在了解设计要求,相关标准后,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建筑材料的相关质保资料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资质、营业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检验证明、进口报关证明及是否属于国家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产品、是否具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书面证明资料等。对质保资料发生涂改、模糊不清等情况的,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提供并调查建筑材料的源头,必要时可以主动电话联系生产厂家确认。

       4、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外观平等检验并及时记录检验结果

      一个有经验的监理人员明白,相当一部分建筑材料的外观缺陷对建筑工程本身的功能性、安全性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行业、政府、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对建筑材料的外观都有明文规定。对进场建筑材料相关质保资料、外观检验合格后及时签署材料报验单的审核意见,即质保资料齐全有效,同意进场。

      5、坚持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需进行相关参数数据复试的部分建筑材料及监理人员对其质量、性能等存在怀疑的,必须严格按照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现场取样复试,以进一步判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在现实中,有些施工单位或个人使用弄虚作假等手段,导致检测单位按照来样检测的结果往往不能够真实反映进场建筑材料的实际质量,至使不合格材料不能够及时被发现,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隐患。

      因此,监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设立见证员,且需持证上岗并对试样的真实性负法定责任。在具体材料的取样送检过程中,项目监理部见证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进行复试的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送检等阶段进行全程监督。对不能够及时送检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要求做好封样保存工作。必要时,必须见证报告返回过程,**大限度的保证建筑材料复试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

       6、跟踪检查建筑材料的使用

      在建筑材料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不可因为建筑材料的相关质保资料、外观检验、复试结果等相继都合格了,便认为材料的现场控制工作已经结束,放弃在施工阶段实体上使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

      由于少数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个别人员职业道德不高,为了一味追求利润的**大化,而出现现场实际使用的建筑材料与申报使用的建筑材料不符,未经报验便投入使用等情况。监理人员必须对进场的建筑材料进行跟踪检查,防止未经报验或不合格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造成质量隐患。

       7、建筑材料在房屋建筑工程上的验收程序及注意点

      (1)材料进场: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在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

     (2)施工现场材料要求: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不同种类、厂家、品种、型号、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应用新材料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

     (3)材料复检: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复验。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1)采用正确的取样方法,明确复验项目。

      2)取样频率应正确

      3)选择资质符合要求的实验室来进行检测

      4)认真审定抽检报告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6)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商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与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