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都是为某一个工程而在不同阶段编制的监理文件,他们是密贴联系的,但同时又有区别。简要叙述如下:也就是说从监理大纲到监理规划再到监理实施细则,是逐步细化的。监理大纲在投标阶段根据招标文件编制,目的是承揽工程。监理规划是在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后在总监的主持下编制,是针对具体的工程指导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目的在于指导监理部开展日常工作。监理实施细则则是在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依据监理规划由**监理工程师针对具体**编制的操作性业务文件。目的在于指导具体的监理业务。不是所有的工程都需要编制这三个文件。对于不同的工程,依据工程的复杂程度等,可以只编写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或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监理大纲(亦称监理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是社会监理单位分别在投标阶段和实施监理的准备阶段编制的监理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如下:监理大纲:监理大纲是社会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在投标阶段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亦称监理方案。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按合同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项目监理组织的各**监理的责任落实后,由**监理工程师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监理大纲:目的是要使业主信服采用本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大纲,能够实现业主的投资目标和建设意图,从而在竞争中获得监理任务。其作用是为社会监理单位经营目标服务的。监理规划:目的是为了指导监理工作顺利开展,起着指导项目监理班子内部自身业务工作的作用。监理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使各项监理工作能够具体实施,起到具体指导监理实务作业的作用。项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又是相互关联的,它们都是构成项目监理规划系列文件的组成部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依据性关系:在编写项目监理规划时,一定要严格根据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来编写;在制定项目监理细则时,一定要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通常,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应当编制以上系列监理规划文件,但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就像工程设计一样。对于简单的监理活动中编写监理细则就可以了,而有些项目也可以制定较详细的监理规划,而不再编写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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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用于指导编制监理规划,指导整个项目开展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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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在监理工作实施工程中,监理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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