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住建厅发文,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合格后方可复工,其中一项为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江苏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五个到位”,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五个必须”,即:
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暂停施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向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未经培训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我厅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各地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情况,并对《2022年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频次较高施工企业名单》中施工企业承揽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严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海南 1、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五个到位”“五个必须”落实情况。明确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2、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省厅将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2022修订)相关规定列入诚信“黑名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原文链接: 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7/202301/5fbeba4d222a4b769f28fdd98c72e3d6.shtml 湖南 1、要按照“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人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 2、发现存在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交底上岗作业、安全隐患未整改消除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复工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 3、各地要深刻汲取娄底冷水江市“2.3”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周边边坡坍塌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深入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含场地内和周边)和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危大工程管控,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原文链接: 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tzgg/tzgg2jzgl/202302/t20230207_29240875.html 河北 1、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全面彻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防范和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对于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项目负责人未到岗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开(复)工,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 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675385163360.html 甘肃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发的通知提出不得采用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审慎运用全面停工整改手段。 1、做好人员队伍、安全费用、场地物资、设备设施等基础保障,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到位,提前谋划选择务工人员队伍,做好工人健康情况摸排,足额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2、对工程项目实行告知即开复工管理,不得随意加设开复工门槛、搭车审批、限制开复工,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 3、对所有开复工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问题隐患,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审慎运用全面停工整改手段。 原文链接: http://zjt.gansu.gov.cn/zjt/c115381/202302/794605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