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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8月1日起,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宜少于7天/层!严将撤销注册许可!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继浙江省之后,广东省是第二个在管理规定中对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提出要求的,文件明确:

  • 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规范标准要求,不宜少于7天/层

  •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规定记入单位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对其相关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暂停项目职务、提请有关部门撤销注册许可

多地对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提出要求:


浙江省

浙江省住建厅发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

  • 现浇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低于规范标准要求,不宜少于7天/层

苏州

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项目工期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苏州市范围内新开工商品房项目预售按照本通知执行。

徐州

2022年5月,徐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

  • 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相邻楼层同一竖向部位混凝土浇筑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天/层,少于6天/层的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

青岛

2022年2月,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明确:

  • 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及商品房预售等节点工期和总工期,其中混凝土结构主体施工阶段进度不宜少于7天/层

常州

2021年9月,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1〕201号)明确:

  • 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6天/层,少于6天/层的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严禁少于4天/层。

东莞

2021年8月,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

  • 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不得少于5天/层

  • 经工程各方确认需按5天/层实施的,应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深圳

2021年8月,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

  • 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原则上不得少于6天/层,少于等于5天/层的需经专家论证同意,严禁少于4天/层。

23省印发《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文件

广东省文件还有哪些重点?



建设单位对房屋市政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不得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不得弄虚作假、搞“挂名法人”逃避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禁止以下行为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迫使承包单位低于成本价格竞标

(三)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发包,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房屋市政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肢解发包

(三)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房屋市政工程或者分部分项房屋市政工程另行发包

(四)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施工单位出现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挂靠等违法行为有权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