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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大变革!两省发布新规定

未来几年,工程劳务用工模式将大变。

四川省

近日,建筑大省四川下发《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针对建筑劳务用工,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1、培育自有建筑工人队伍:

  • 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新型劳务制度,采取吸纳职业院校学生、联合办班、定向培养等方式,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

  • 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自主培训,将具备一定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工转化为装配式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产业工人。

2、现有劳务企业、施工班组:

  • 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产业工人成立**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

  • “小、精、尖”企业方向发展。

  • 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改进管理、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承包企业转型。

  • 支持建筑劳务输出市、县以及信誉良好建筑劳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3、职业培训:

  • 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紧缺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 支持骨干建筑企业、职业院校与建筑劳务输出市、县共同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

  • 带动“散、乱”建筑劳务输出模式转变为规模化、技能化、协同化的产业工人输出模式。

  • 培育和发展**特色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建筑劳务品牌

江西省

近日,江西省下发《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重点促进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

1、承接劳务分包业务,不再需要资质: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建筑劳务资质,劳务企业仅需持有营业执照即可承接建筑劳务分包业务。

2、大力发展**作业企业:

  • 支持和引导班组长成立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木工和装配式建筑施工工种等作业为主的**企业。

  • 鼓励**作业企业与相关建筑施工承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输送满足需要的技术工人。

3、加强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鼓励施工总承包、**承包企业通过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吸纳高技能技术工人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方式,逐步形成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作业企业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

4、劳务企业转型:

  • 支持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包和**承包企业转型。

  • 搭建劳务用工平台,培育、提供高素质的建筑工人。

  • 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

5、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成立50家以上企业培训中心。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企业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3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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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1〕287号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加快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总工会

2021年11月9日

四川省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促进建筑行业用工制度改革、提升建筑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形成我省独特的建筑产业战略资源,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建筑强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工作,深化建筑业劳务用工组织模式改革,建立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体系,不断探索创新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到2025年,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用工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工人实现公司化、**化管理;建筑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建筑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体系基本健全,中级工以上建筑工人达200万人以上;建筑工人劳动环境得到较大改善,职业认同感、安全感、获得感普遍提升,推动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引导建筑企业适应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需求,加快自有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培育,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骨干企业建立新型劳务制度,采取吸纳职业院校学生、联合办班、定向培养等方式,培育一定数量自有稳定的工人队伍。鼓励企业通过开展自主培训,将具备一定素质和技能的农民工转化为装配式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等市场需求量大的产业工人,享受企业员工待遇,促进农民工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二)大力发展**作业企业。营造**作业企业发展环境,优化完善**作业企业设立条件,鼓励和引导有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劳务班组或者建筑产业工人成立**作业企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等工作向“小、精、尖”企业方向发展支持**作业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作业市场,引导小微型建筑劳务企业向**作业企业转型发展,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提高**作业能力。

(三)加快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推进建筑劳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改进管理、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和**承包企业转型。搭建涵盖用工信息、劳务合作等信息的信息化平台,支持建筑劳务输出市、县以及信誉良好建筑劳务企业与央企、大型国有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供稳定的劳动力供应,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建筑劳务效益和发展质量。

(四)深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持续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利用“四川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平台,以项目为单位及时对本项目、本企业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认证录入、管理,报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实名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纳入“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具备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实名制通道及进出场门禁系统,将其作为人员进出的**通道。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常态化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五)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建筑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建立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的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兴、紧缺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养,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扩大享受补贴人员范围,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六)推进基地建设。支持骨干建筑企业、职业院校与建筑劳务输出市、县共同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将职业培训中心、劳务企业总部、农民工住房纳入基地规划建设,推动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建筑劳务战略合作关系,加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培育,带动“散、乱”建筑劳务输出模式转变为规模化、技能化、协同化的产业工人输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人力资源(建筑服务)产业园,建立正规化、**化、聚集型的建筑**作业企业园区,引导企业向建制化、规模化转型,搭建相关信息化平台,形成人力资源集聚的综合服务基地。

(七)打造建筑劳务品牌。加强建筑劳务品牌创建引领,掌握建筑劳务品牌企业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制定建设发展思路,探索建立“一县一匠”“一县一策”建筑劳务品牌培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劳务企业优化品牌名称、